近日,上海警方從南寧帶回來一批刷單詐騙犯罪嫌疑人,關押在上海浦東新區看守所。嫌疑人家屬已經陸續得知被拘留的消息,辦案機關也會制作“拘留通知書”,通過掛號信方式郵寄到戶籍地,家屬可以注意查收,特別提醒:有可能會寄丟收不到。
刷單詐騙是一種常見的網絡詐騙行為,涉及虛假交易、虛假評價、騙取傭金等行為。
刷單詐騙通常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:
1、虛假交易:詐騙分子通過虛假交易來提高商品或店鋪的銷量和信用,吸引真正的消費者。刷單者通常會收到虛假訂單,進行虛假付款和收貨,制造虛假的交易記錄。
2、虛假評價:通過刷單獲得虛假的好評,以提升商品或店鋪的評級和信譽,誤導消費者。
3、騙取傭金:詐騙分子以高額傭金為誘餌,吸引他人參與刷單,要求參與者支付一定的押金或手續費,隨后卷款逃跑。

根據刑法的規定,刷單詐騙屬于詐騙罪的一種,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,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具體的刑事處罰可能包括:
1、數額較大的詐騙:
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較大的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或者單處罰金。
2、數額巨大的詐騙:
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巨大的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3、數額特別巨大的詐騙:
詐騙公私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的,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,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。
以下是近年來關于上海市刷單詐騙犯罪的判決案例,這些案例展示了法院如何處理和判決刷單詐騙案件。
案例一:
2024年,上海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由某網絡公司組織的刷單詐騙案。該公司利用其平臺,組織大規模刷單活動,通過虛假交易記錄和評價,騙取平臺補貼和消費者信任,非法獲利上百萬元。法院認定公司負責人和主要參與者構成詐騙罪,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。其他參與者分別被判處四年至八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案例二:
2023年,上海市公安機關破獲了一起特大刷單詐騙案。犯罪團伙通過發布虛假兼職信息,誘騙受害人參與刷單。受害人被要求支付一定的押金或手續費,犯罪分子通過虛假交易記錄騙取受害人的錢財,涉案金額高達數百萬元。經審理,法院認定被告人構成詐騙罪。主犯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六十萬元,其他從犯分別被判處四年至九年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處罰金。
刷單詐騙涉案人數較多,屬于團伙犯罪,主犯和從犯的區分及其量刑標準是根據《刑法》的規定和具體案件的情況來確定的。主犯通常是組織、策劃、指揮犯罪活動的人員,量刑時會從重處罰;而從犯在犯罪中起輔助作用,量刑時則會從輕處理。法院在具體量刑時,會綜合考慮犯罪的性質、情節、犯罪分子的主觀惡性、涉案金額和人身危險性等因素,依法進行裁判。
如果您的親人也參與刷單詐騙,建議家屬及早找專業刑事律師咨詢,通過會見了解案情,和辦案警官溝通,申請取保候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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